Friday, October 17, 2008

星期五的浪漫

昨晚他用眼尾掃了我凌亂的桌面一眼,喝令我收拾乾淨,邊責怪我一把年級了不應如此馬虎過生活。

我心里覺得奇怪,他一向由我自生自滅,很是放任,平日要是他潔癖發作,大都是忍不住親自動手打掃,斷不會浪費口水叫我收拾(知道是沒希望了),這樣要我收拾一定有古怪。


我想不透古怪在那里,也懶得再想,就把這事擱一旁。喜小姐明天要到倫敦了,我也是時候收拾了,今午就一併把房間清理一下。

終於傍晚他回家了,打開房門,伸出手拿出一束白花送我,原來他是要我清出桌子放花瓶,及這束白花。

其實,他有時挺浪漫的。星期五在這樣浪漫中結束,很美好。

因為沒想過他會送花,所以很心甜,我覺得自己已經甜到變成一粒甜心朱古力,不過,只有他可以吃,哈哈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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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October 13, 2008

Happy 50th Birthday to PADDINGTON BEAR



今天大家若有使用google,應該會看到這個熊仔圖案,你們知道它是誰嗎?



它叫Paddington Bear,在英國幾乎無人不曉,是許多英國小朋友心愛的角色。它是英國作家Michael Bond寫的暢銷兒童讀物”A Bear Called Paddington”里的虛構角色,陪伴許多英國小朋友長大。Michael Bond原是英國廣播公司(BBC)擔任攝影師,及後著作大受歡迎,才全職投入兒童文學創作。

Paddington Bear的標準穿著是藍色的毛絨外套,戴著不規則黑帽以及一雙Wellington的靴子,非常易於辨認。在”A Bear Called Paddington”故事里,這隻小熊在倫敦市中心的Paddington車站里被發現,因而以車站命名。它帶著小小行李箱,上面還有個標籤寫著:我想要旅行(Wanted on Voyage),外套上掛著一張紙條:請照顧這隻小熊(Please look after this bear)。後來Browns先生及太太在Paddington車站里發現它,決定完成它的心願,帶同它暢遊英國,也就是書中故事了。

作者Michael Bond寫這故事的起源是某天他在Paddington車站附近的商店內看見待售的Teddy Bear形影孤單,楚楚可憐,心中於是有了Paddington Bear這角色的原型。小時候我也有個Teddy Bear玩偶,不是Mr Bean里那種蠢相的熊公仔,回想起來應該就像是Paddington Bear這種令人憐惜的。

現在住的公寓就在Paddington車站旁邊,車站里頭有個專售各種Paddington Bear商品的小型檔口,很多旅客都會光顧,每次經過也忍不住摸摸看看那些可愛的小熊產品,最終沒買下手,覺得自己無力照顧,還是不要糟蹋它們好了。不過也許遲些買起來送給一些可愛的朋友,他們肯定比我更懂得照顧Paddington Bear。

今天是Paddington Bear的50歲生日,Paddington車站里有個Paddington Bear的銅像,回家時我特地繞過去看看有沒有慶祝活動,去到時發現靜悄悄的,連花也沒有人送一朵,Paddington BearR還是形影孤單,楚楚可憐,於是我為它照了一張相片,祝Paddington Bear生日快樂。


小熊像旁邊有說明BROWNS先生及太太跟它相遇的故事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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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12, 2008

Zorro The Musical -倫敦觀賞musical初體驗

首先,我要收回以前講過的一句話:音樂舞台劇都是浮誇做作的表演,不是藝術。從前這麼說,是因為我沒看過好看的表演,也因為我無知。(從前看的音樂舞台劇水準都太”業餘”了,不能怪我誤會啊。)



由於過往觀賞舞台劇的差劣經驗,我一向也不好此道。大家都說來了倫敦不看幾部經典劇太可惜,我也可有可無。通過朋友關係,買到比較便宜的門票,遊客心態也就去了。

我在Garrick劇場外.



這次觀賞的是Zorro The Musical,卻令我非常impress。故事比電影版簡單,導演英明地在表演中加入佛郎明哥舞蹈,熱情奔放,一下就牽動觀眾的情緒。表演緊湊無冷場,環環相扣,調度過場都天衣無縫;有動作有爆破,有魔術有笑點,還有女主角香艷露全背,道具也一絲不拘,相對來說,內容豐富多元,屬於商業劇種,這些都值回票價了。

全體演員不論主角至或咖哩啡(群眾演員)都受過正統聲樂訓練,歌聲悠揚嘹亮;佛郎明哥舞蹈的部分非常好看,踢踏舞步令人精神大振,演技精準,不會令人有做作浮誇的感覺,很專業,是真正的聲色俱全。我現在才知道,原來musical是可以這麼好看的。大家來倫敦行程不特別趕的話,不妨去看一場(Zorro是不錯的入門選擇)。

不能免俗地,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劇中英雄Zorro,由Matt Rawle主演,歌唱的好舞又跳得好,在舞台中央發光的男生真的好迷人啊。他不屑地認為我這種”一把年級還迷帥哥的行為是可恥的”,我才懶得理他。自古美女愛英雄,不是美女也愛英雄啊。

他欣賞的是女配角INEZ,風情萬種的吉普賽女郎,很有壓場感,肢體語言很強,我也喜歡。

此歌劇的另一個Bonus是負責音樂的是Gipsy King,其中三首不斷在劇中出現曲子:Baila Me,Bamboleo及Djobi Djoba,非常符合歌劇情緒,演員合唱及台上大跳佛郎明哥時,觀眾都蠢蠢欲動。

開場前大鄉里偷拍照,場內是不準照相的.



Why not watch two minutes of Zorro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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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香味的星星

喜盧比小姐下星期就來要倫敦跟我玩耍了,想到就很開心。她會借住我房間數日,還自備睡袋,省去我特地去買一個的麻煩(因為將來離開的時候又要處理很麻煩),非常貼心。他有在房間抽煙的習慣,我習以為常,也還挺喜歡那淡淡的香煙餘味,卻怕喜小姐聞不慣,所以今天特別出去想買一些香精為房間辟味,要用香味來迎接她。

本來是想買香精油燭台,卻在bodyshop看到這個為聖誕節推出的星星香味掛飾,一見鍾情,就買了回來。店里有好多味道的香精油,我依自己的喜好選了cranberry香味,帶甜的,又不失清香,溫馨又熱情,迎接遠方來的朋友很適合。

回家馬上掛了起來,滿室芳香,心情也好了起來。喜小姐,這顆星星是為了歡迎你而買的,希望它可以make your day in London: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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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October 11, 2008

PAUL-法國百年甜品點心面包店

PAUL是法國百年老字號(其來歷請連至網站細閱),倫敦有好些分店,品質想來有一定保障,我好食甜品點心,於是日前到鄰近的PADDINGTON車站內的PAUL,繼續向我的甜品肥婆不歸路進發。

這次我選了Macaroons,這種甜品烘焙不易,很難在家自己作成完美的成品,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到名店購買有品質保證的。Macaroon是一種法式夾心餅,兩片蛋白杏仁餅,中間夾上不同口味的奶油,做得好的話,口感甜而不膩,還帶些酥爽。




PAUL的Macaroons分普通size及迷你size。普通size像拳頭大小,分5種口味:巧克力(Chocolate)、咖啡(Coffee)、杏仁(Praline)、香草(Vanilla)和開心果(Pistachio),一個售£2.85;迷你版是12種口味的selection,大概一口可以吃一個,一個人也很快可以吃完,售£8.75。這價格折合馬幣一點都不便宜,雖然我真的很想一個人一口氣吃12個Macaroons,還是強忍欲望,“只”買了一個普通size的Vanila口味。

好好吃,杏仁味香濃,夾心的cream恰如其分,是吃了會再想多吃一個的甜品,達一級危險程度,應該很快我就會去買那12種口味迷你Macaroons,一口一個,吃個痛快了。

(聽說在吉隆坡Pavillion也新開了一家Paul,真的嗎?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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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05, 2008

Sweet Dreams (Are Made Of This)

這是我的另一首兒歌。

Sweet Dreams (Are Made Of This)是英國80年代前衛電子樂團Eurythmics的經典歌曲,1983年推出,在英國及美國音樂榜上都有極好成績.冰冷陰鬱的電子編曲,配上主音Annie Lennox偏中性的歌聲,風格強烈,表現突出。


為何是我的兒歌?幼時雙親工作,把我交給爺爺奶奶照顧,但爺爺熱愛打獵,常拎了獵槍就到山林里打獵(小時候吃了不少野味),奶奶忙於養雞鴨,沒空理我,於是就只剩下在家的年輕姑姑看顧我。姑姑熱愛西洋流行樂,她說只要給我一本故事書及開歌給我聽,我就會靜靜自己一個人坐在那里看書,要不開始發問沒完沒了的”為什麼”式問題-為什麼天空是藍色而太陽不是?為什麼腳長過手?等等無解問題;要不開心時就自己跟著流行曲跳舞,最利害是表演Michael Jackson的Billie Jean,都是自己同自己玩的一個人遊戲。我完全沒這些印象,打死也不相信自己小時候可以跳舞。我就是跟著她一起聽80年代的西洋流行曲長大的,它們全是我的兒歌,我沒有跟其他小朋友一樣的兒歌。兩只老虎,三輪車這些兒歌都是為了合群後來才跟學校的同學學回來的。

神奇的是,雖然當時很多事情早已淡忘,但那些兒時聽的歌曲,旋律及歌詞到現在還在腦海里,人的記憶真是神秘之鄉。這幾天聽英國電台偶爾重播80-90年代的經典西洋流行曲,份外覺得親切,這些都是陪我長大,渡過無數孤單、一個人遊戲日子的旋律,就想記下來了。

聽聽歌,歌詞挺有意思


看原版MV點這里,女主音在當時就已經是紅波蘿頭,前衛有型。(http://uk.youtube.com/watch?v=QQHrspjw4aA)
 

後來Marilyn Manson在90年代翻唱此曲,MV拍得鬼魅,有很多人喜歡,但我不喜歡,每次看這MV都覺得很annoying,很想一巴醒過去叫他們好好地唱.看Marilyn Manson版本MV連這里(http://uk.youtube.com/watch?v=Pdf1Q5__uvg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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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願你們相愛一萬年

老友結婚但不能出席,不無遺憾,畢竟是他們的人生大事,怎可少了我!奇想突發,我決定指派”代表”擕紅包出席。世界上應該只有陳yoyo才會付和我這無聊舉動,半夜我倆興致勃勃在網上討論應該指派”誰”才能代表我和他呢。最後拍案讓雞仔及小熊出席,特別嗚謝陳YOYO借出她的雞仔及小熊做我代表,也多謝Laura不厭其煩帶他們出席,Delone當攝影師,還有老友們也同我一齊無聊,這真是物以類聚啊,哈哈。

最後,祝賀一定不能少,但是佳偶天成,百年好合這些賀詞已經out dated了;很多人的新式愛的宣言是:"如果要在我們的愛情上加一個期限,我希望是一萬年。",所以我也將我的賀詞改成:祝願你們相愛一萬年,永遠幸福。

光光及我的代表

海毅及我的代表

阿曹及我的代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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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October 04, 2008

Forever Young

在倫敦,我遇到的洋人朋友永遠搞不清的兩件事,是我的名字,及年齡。

"Me-E,how old are you?"
"30"
"come on mai yee..."
"I am serious.."
"you must be kidding me.., Mei-E, tell me the truth"
"ok, i am 20.."
"see, i knew it, you look like just 18 man..."
"by the way, my name is MEI YEE..."
"OKOK, Mee Yee..."
"Is MEI YEE...."

同樣的對話不斷重複上演,每次認識新朋友我都要費神諄諄善誘,好讓他們能夠正確念出我的名字。朋友不解,為何不甘脆改個英式名字就好了,易念好記,交朋友容易,很多華人都擁有洋名,Nicole, Susan, Monica一大堆面目模糊。當然,也不見得我本名有什麼特別,只是為何我要遷就洋人改洋名呢?為何他們跟我交朋友不改個中文名?

結交朋友,記住對方名字,是基本禮貌,也是基本誠意,洋人的名字,我字正腔圓,有些東歐的新朋友,名字讀音拗口難記,我都會像小學生學生字一樣,不斷練習幾次,希望下次不會叫錯他們的名字。這就是我交朋友最基本的誠意。我只希望他們也讀對我的名字而已,喂,大佬,又不是要求你們陰陽上去四聲字字鏗鏘。

越是英式國家的洋人(英國,澳洲etc),越是不願意讀對我的名字,有時我也想,中文名有這麼難念對嗎。大概是太多華人人太好了,都改了洋名寵壞了他們,倒是較少遇到日本或韓國朋友改洋名的,洋人卻也能正確叫出他們的名字。金城武就叫Takeshi,也沒把自己叫成John Takeshi。也許我們也應該不放棄自己的中文本名,還可以向洋人新朋友解釋中文名字之美,而不是改個沒個性的洋名。

我本來也有個洋名,小時體弱多病,長輩說不可叫本名,怕養不大,那時帶我的姑姑不諳中文,最愛看英劇Bionic Women,她挺喜歡劇中超能女主角,名字就叫Jamie,於是也讓我叫Jamie,希望我也像劇中女主角一樣強壯。小時候,上英校的表兄弟姐妹們不懂中文,也都一直叫這洋名。直至自己上學了,我才又用回中文本名。後來,只在一些極罕有的情況之下,我偶爾使用這洋名,例如上英文課老師非得要我們改個洋名、不相熟的房東交涉等。這些都是體外話了。

說到年齡,也不知道該不該開心。很多在歐洲的亞裔大概都有同樣經驗,洋人大多都把他們的年齡猜得比實際小。洋人外貌易衰,年過25尤其明顯。我身材矮小,孩子臉,有時到店里買煙酒,還要被人懷疑未成年,哎,也就是說,歲月從來沒有讓我增添"女性成熟之痕跡",現在也許還好,可是再過幾年,想像一下,一個有孩子臉的Auntie應該挺噁心的吧。

沒有人願意相信我的真實年齡,於是我也開始亂說,今天我是21歲,明天23,過幾天我又變成18,新朋友都滿意地點點頭,稱許我應該就是長這副年級。也許也是好事,年輕的好處是,有犯錯的權利,輕易被原諒,永遠可以再來一次。這再來一次的年輕,也是我來英的意外收獲,雖然我很明白,早就沒有forever young這支歌仔唱。

近照一張,分明就是老天真裝可愛。多謝Dong送我小紅帽一頂,終於有機會戴了;粉紅花裙是茵裁製的,一直我也相信她很talented。


很喜歡這首Forever Young,是我的兒歌之一,很多人翻唱過,但都及不上原唱alphaville,是我最愛的版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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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October 02, 2008

【轉貼】中文的常態與變態/余光中

此篇余光中先生的文章,在朋友處看來,文中內容一語中的,讀罷一額冷汗,自己不知覺間犯過不少類似錯誤,有些錯誤甚至是在工作中犯上的,罪過罪過,轉貼在此警剔自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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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,七十年間,中文的變化極大。一方面,優秀的作家與學者筆下的白話文愈寫愈成熟,無論表情達意或是分析事理,都能運用自如。另一方面,道地的中文,包括文言文與民間文學的白話文,和我們的關係日漸生疏,而英文的影響,無論來自直接的學習或是間接的潛移默化,則日漸顯著,因此一般人筆下的白話文,西化的病態日漸嚴重。一般人從大眾傳媒學到的,不僅是流行的觀念,還有那些觀念賴以包裝的種種說法;有時,那些說法連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。今日的中文雖因地區不同而互見差異,但共同的趨勢都是繁瑣與生硬,例如中文本來是說「因此」,現在不少人卻愛說「基於這個原因」;本來是說「問題很多」,現在不少人卻愛說「有很多問題存在」。對於這種化簡為繁、以拙代巧的趨勢,有心人如果不及時提出警告,我們的中文勢必越變越差,而道地中文原有的那種美德,那種簡潔而又靈活的語文生態,也必將面目全非。

中文也有生態嗎?當然有。措詞簡潔、句式靈活、聲調鏗鏘,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態。能順著這樣的生態,就能長保中文的健康。要是處處違拗這樣的生態,久而久之,中文就會污染而淤塞,危機日漸迫近。

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機,是西化。我自己出身外文系,三十多歲時有志於中文創新的試驗,自問並非語文的保守派。大凡有志於中文創作的人,都不會認為善用四字成語就是創作的能事。反之,寫文章而處處仰賴成語,等於只會用古人的腦來想,只會用古人的嘴來說,絕非豪傑之士。但是,再反過來說,寫文章而不會使用成語,問題就更大了。寫一篇完全不帶成語的文章,不見得不可能,但是很不容易;這樣的文章要寫得好,就更難能可貴。目前的情形是,許多人寫中文,已經不會用成語,至少會用的成語有限,顯得捉襟見肘。一般香港學生目前只會說「總的來說」,卻似乎忘了「總而言之」。同樣地,大概也不會說「一言難盡」,只會說「不是一句話就能夠說得清楚的」。

成語歷千百年而猶存,成為文化的一部分。例如「千錘百鍊」,字義對稱,平仄協調,如果一定要說成「千鍊百錘」,當然也可以,不過聽來不順,不像「千錘百鍊」那樣含有美學。同樣,「朝秦暮楚」、「齊大非偶」、「樂不思蜀」等語之中,都含有中國的歷史。成語的衰退正顯示文言的淡忘,文化意識的萎縮。

英文沒有學好,中文卻學壞了,或者可說,帶壞了。中文西化,不一定就是毛病。緩慢而適度的西化甚至是難以避免的趨勢,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長補短。但是太快太強的西化,破壞了中文的自然生態,就成了惡性西化。這種危機,有心人都應該及時警覺而且努力抵制。在歐洲的語文裏面,文法比較單純的英文恐怕是最近於中文的了。儘管如此,英文與中文仍有許多基本的差異,無法十分融洽。這一點,凡有中英文互譯經驗的人,想必都能同意。其實,研究翻譯就等於研究比較語言學。以下擬就中英文之間的差異,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。

2

比起中文來,英文不但富於抽象名詞,也喜歡用抽象名詞。英文可以說「他的收入的減少改變了他的生活方式」,中文這麼說,就太西化了。英文用抽象名詞「減少」做主詞,十分自然。中文的說法是以具體名詞,尤其是人,做主詞:「他因為收入減少而改變生活方式」,或者「他收入減少,乃改變生活方式」。

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(一個短句) 做主詞,英文則常用一個名詞 (或名詞片語)。「橫貫公路再度坍方,是今日的頭條新聞」,是中文的說法。「橫貫公路的再度坍方,是今日的頭條新聞」,就是英文語法的流露了。同理,「選購書籍,只好委託你了」是中文語法。「書籍的選購,只好委託你了」卻是略帶西化。「推行國語,要靠大家努力」是自然的說法。「推行的國語,要靠大家的努力」卻嫌冗贅。這種情形也可見於受詞。例如「他們杯葛這種風俗的繼續」,便是一句可怕的話。無論如何,「杯葛繼續」總嫌生硬。如果改成「他們反對保存這種風俗」,就自然多了。

英文好用抽象名詞,其結果是軟化了動詞,也可以說是架空了動詞。科學、社會科學與公文的用語,大舉侵入了日常生活,逼得許多明確而有力動詞漸漸變質,成為面無表情的片語。下面是幾個常見的例子:

apply pressure: press
give authorization: permit
send a communication: write
take appropriate action: act

在前例之中,簡潔的單音節動詞都變成了含有抽象名詞的片詞,表面上看來,顯得比較堂皇而高級。例如 press 變成了 apply pressure,動作便一分為二,一半馴化為靜止抽象名詞 pressure,一半淡化為廣泛而籠統的動詞 apply。巴仁 (Jacques Barzun)與屈林 (Lionel Trilling) 等學者把這類廣泛的動詞叫做「弱動詞」(weak verb)。他們說:「科學報告不免單調而冷淡,影響之餘,現代的文體喜歡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靜止的概念,用介詞和通常是被動語氣的弱動詞連接起來。」

巴仁所謂的弱動詞,相當於英國小說家歐威爾所謂的「文字的義肢」(verbal false limb) 。當代的中文也已呈現這種病態,喜歡把簡單明瞭的動詞分解成「萬能動詞+抽象名詞」的片詞。目前最流行的萬能動詞,是「作出」和「進行」,惡勢力之大,幾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規動詞。請看下面的例子:

(一) 本校的校友對社會作出了重大的貢獻。
(二) 昨晚的聽眾對訪問教授作出了十分熱烈的反應。
(三) 我們對國際貿易的問題已經進行了詳細的研究。
(四) 心理學家在老鼠的身上進行試驗。

不管是直接或間接的影響,這樣的語法都是日漸西化的現象,因為中文原有的動詞都分解成上述的繁瑣片語了。前面的四句話本來可以分別說成

(一) 本校的校友對社會貢獻很大。
(二) 昨晚的聽眾對訪問教授反應十分熱烈。
(三) 我們對國際貿易的問題已經詳加研究。
(四) 心理學家用老鼠來做試驗。(或:心理學家用老鼠試驗。)

巴仁等學者感概現代英文喜歡化簡為繁、化動為靜、化具體為抽象、化直接為迂迴,到了「名詞成災」(noun-plague) 的地步。學問分工日細,各種學科的行話術語,尤其是科學與社會科學的「夾槓」,經過本行使用,外行借用,加上「新聞體」(journalese) 的傳播,一方面固然使現代英文顯得多彩多姿,另一方面卻也造成混亂,使日常用語斑駁不堪。英國詩人格雷夫斯 (Robert Graves, 1895-1986) 在短詩(耕田) (Tilth) 裏批評這現象說:

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
When "agricultural labour"still was tilth;
And "00% approbation", praise;
And "pornographic modernism", filth-
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.

「名詞成災」的流行病裏,災情最嚴重的該是所謂「科學至上」(scientism)。在現代的工業社會裏,科學早成顯貴,科技更是驕子,所以知識分子的口頭與筆下,有意無意,總愛用一些「學術化」的抽象名詞,好顯得客觀而精確。有人稱之為「偽術語」(pseudo-jargon)。例如:明明是 firstst step,卻要說成 initial phase:明明是letter,卻要說成 communication,都屬此類。

中文也是如此。本來可以說「名氣」,卻憑空造出一個「知名度」來,不說「很有名」,卻要迂迴作態,貌若高雅,說成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」,真是酸腐可笑。另一個偽術語是「可讀性」,同樣活躍於書評和出版廣告。明明可以說「這本傳記很動人」,「這本傳記引人入勝」,或者乾脆說「這本傳記很好看」,卻要說成「這本傳記的可讀性頗高」。我不明白這字眼怎麼來的,因為這觀念在英文裏也只用形容詞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詞 readability。英文會說: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,卻不說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。此風在臺灣日漸囂張。在電視上,記者早已在說「昨晚的演奏頗具可聽性」。在書評裏,也已見過這樣的句子:「傳統寫實作品只要寫得好,豈不比一篇急躁的實驗小說更具可看性?」

我實在不懂那位書評家以不能說「豈不比一篇……更耐看 (更動人)?」同理,「更具前瞻性」難道真比「更有遠見」要高雅嗎?長此以往,豈不要出現「他講的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」一類的怪句?此外,「某某主義」之類抽象名詞也使用過度,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張少用為妙。中國大陸文章很愛說「富於愛國主義的精神」,其實頗有語病。愛國只是單純的情感,何必學術化為主義?如果愛國也成主義,我們不是也可以說「親日主義」、「仇美主義」、「懷鄉主義」?其次,主義也就是一種精神,不必重複,所以只要說「富於愛國精神」就夠了。
名詞而分單數與複數,是歐語文的慣例。英文文法的複數變化,比起其他歐洲語文來,單純得多。請看「玫瑰都很嬌小」這句話在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西班牙文、義大利文裏的各種說法:

The roses are small.
Les roses sont petites.
Die Rosen sind klein.
Las rosas son chiquitas.
Le rose sono piccole.

每句話都是四個字,次序完全一樣,都是冠詞、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。英文句裏,只有
動詞跟著名詞變化,其他二字則不分單、複數。德文句裏,只有形容詞不變。法文、西
班牙文、義大利文的三句裏,因為做主詞的名詞是複數,其他的字全跟著變化。

幸而中文的名詞沒有複數的變化,也不區分性別,否則將不勝其繁瑣。舊小說的對話裏確有「爺們」、「娘們」、「ㄚ頭們」等複數詞,但是在敘述的部分,仍用「諸姐妹」、「眾ㄚ鬟」。中文要表多數的時候,也會說「民眾」、「徒眾」、「觀眾」、「聽眾」,所以「眾」也有點「們」的作用。但是「眾」也好,「們」也好,在中文裏並非處處需要複數語尾。往往,我們說「文武百官」,不說「官們」,也不說「文官們」、「武官們」。同理「全國的同胞」、「全校的師生」、「所有的顧客」、「一切乘客」當然是複數,不必再畫蛇添足,加以標明。不少國人惑於西化的意識,常愛這麼添足,於是「人們」取代原有的「人人」、「大家」、「大眾」、「眾人」、「世」。「人們」實在是醜陃的西化詞,林語堂絕不使用,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。電視上也有人說「民眾們」、「聽眾們」、「球員們」,實在累贅。尤其「眾、們」並用,已經不通。

中文詞不分數量,有時也會陷入困境。例如「一位觀眾」顯然不通,但是「觀眾之一」卻嫌累贅,也欠自然。「一位觀者」畢竟不像「一位讀者」那麼現成,所以,「一位觀眾來信說……」之類的句子,也只好由它去了。
可是「……之一」的氾濫,卻不容忽視。「……之一」雖然是單數,但是背景的意識卻是多數。和其他歐洲語文一樣,英文也愛說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,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……,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。中文原無「……之一」的句法,現在我們說「觀眾之一」實在是不得已。至於這樣的句子:

劉伶是竹林七賢之一。
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……

目前已經非常流行。前一句雖然西化,但不算冗贅。後一句卻惡性西化的畸嬰,不但「作為」二字純然多餘,「之一的」也文白來雜,讀來破碎,把主詞「劉伶」壓在底下,更是扭捏作態。其實,後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樣,卻把英文的語法 as one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, Liu Ling……生吞活剝地搬到中文裏來。所以,與其說「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以嗜酒聞名」,何不平平實實地說「劉伶是竹林七賢之一,以嗜酒聞名」?其實前一句也儘有辦法不說「之一」。中文本來可以說「劉伶乃竹林七賢之同儕」;「劉伶列於竹林七賢」;「劉伶躋身竹林七賢」;「劉伶是竹林七賢的同人」。

「竹林七賢之一」也好,「文房四寶之一」也好,情況都不嚴重,因為七和四範圍明確,同時邏輯上也不能逕說「劉伶是竹林七賢」,「硯乃文房四寶」。目前的不良趨勢,是下列這樣的句子:

紅樓夢是中國文學的名著之一。
李廣乃漢朝名將之一。

兩句之中。「之一」都是蛇足。世間萬事萬物都有其同儔同類,每次提到其一,都要照顧到其他,也未免太周到了。中國文學名著當然不止一部,漢朝名將當然也不會祇有一人,不加上這死心眼的「之一」,絕對沒有人會誤會你孤陋寡聞,或者掛一漏萬。一旦養成了這種惡習,只怕筆下的句子都要寫成「小張是我的好朋太之一」,「我不過是您的平庸的學生之一」,「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壼」了。

「之一」之病到了香港,更變本加厲,成為「其中之一」。在香港的報刊上,早已流行「我是聽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說的」或者「大衛連一直以來都是我最喜歡的導演其中之一」這類怪句。英文複數觀念為害中文之深,由此可見。

這就說到「最……之一」的語法來了。英文最喜歡說「他是當代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」,好像真是精確極了,其實未必。「最偉大的」是抬到至高,「之一」卻稍加低抑,結果只是抬高,並未真正抬到至高。你並不知道「最偉大的思想家」究竟是幾位,四位嗎,還是七位,所以彈性頗大。兜了一個大圈子回來,並無多大不同。所以,只要說「他是一個大名人」或「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」就夠了,不必迂而迴之,說什麼「他是最有名氣的人物之一」吧。

3

在英文裏,詞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來連接:例如 man and wife, you and I, back and forth。但在中文裏,類似的場合往往不用連接詞,所以只要說「夫妻」、「你我」、「前後」就夠了。同樣地,一長串同類詞在中文裏,也任其並列,無須連接:例如「東南西北」、「金木水火土」、「禮樂射御書數」、「柴米油鹽醬醋茶」皆是。中國人絕不說「開門七件事,柴、米、油、鹽、醬、醋以及茶。」誰要這麼說,一定會惹笑。同理,中文只說「思前想後」、「說古道今」。可是近來and的意識已經潛入中文,到處作怪。港報上有過這樣的句子:

在政治民主化與經濟自由化的發展道路,臺北顯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邁步更快,致在政經體制改革的觀念、行動、範圍及對象,更為深廣更具實質……

這樣的文筆實在不很暢順,例如前半句中,當做連接詞的「與」、「及」都不必要。「與」還可以說不必要,「及」簡直就要不得。後半句的「更為深廣更具實質」才像中文,「起步更早及邁步更快」簡直是英文。「及」字破壞了中文生態,因為中文沒有這種用法。此地一定要用連接詞的話,也只能用「而」,不可用「及」。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裏該說「慢而可靠」或者「緩慢而有把握」,卻不可說「慢及可靠」或者「緩慢與有把握」。「而」之為連接詞,不但可表更進一步,例如「學而時習之」,還可表後退或修正,例如「國風好色而不淫,小雅怨誹而不亂」,可謂兼有and與but之功用。

目前的不良趨勢,是原來不用連接詞的地方,在 and 意識的教唆下,都裝上了連接詞;而所謂連接詞都由「和」、「與」、「及」、「以及」包辦,可是靈活而宛轉的「而」、「並」、「而且」等詞,幾乎要絕跡了。
(※英:但也不要不當而而而!)

4

介詞在英文裏的用途遠比中文裏重要,簡直成了英文的潤滑劑。英文的不及物動詞加上介詞,往往變成了及物動詞,例如 look after, take in皆是。介詞片語(prepositional phrase) 又可當作形容詞或助詞使用,例如 a friend in need,said it in earnest。所以英文簡直離不了介詞。中文則不盡然。「揚州十日、嘉定三屠」兩個片語不用一個介詞,換了英文,非用不可。

「歡迎王教授今天來到我們的中間,在有關環境污染的各種問題上,為我們作一次學術性的演講。」這樣不中不西的開場白,到處可以聽見。其實「中間」、「有關」等介詞,都是畫蛇添足。有一些聖經的中譯,牧師的傳道,不顧中文的生態,會說成「神在你的裏面」。意思懂,卻不像中文。
「有關」、「關於」之類,大概是用得最濫的介詞了。「有關文革的種種,令人不能置信」;「今天我們討論有關臺灣交通的問題」;「關於他的申請,你看過了沒有?」在這句子裏,「有關」、「關於」完全多餘。最近我擔任「全國學生文學獎」評審,有一篇投稿的題目很長,叫「關於一個河堤孩子的成長故事」。十三個字裏,「關於」兩字毫無作用,「一個」與「故事」也可有可無。
「關於」有幾個表兄弟,最出風的是「由於」。這字眼在當代中文裏,往往用得不妥:

由於秦末天下大亂,(所以) 群雄四起。
由於好奇心的驅使,我向窗內看了一眼。
由於他的家境貧窮,使得他只好休學。

英文在形式上重邏輯,喜歡交代事物物的因果關係。中文則不盡然。「清風徐來,水波不興」,其中當然有因果關係,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。換了是英文,恐怕會說「因為清風徐來,所以水波不興」,或者「清風徐來,而不興起水波」。上列的第一句,其實刪掉「由於」與「所以」,不但無損文意,反而可使文章乾淨。第二句的「由於好奇心的驅使」並沒有什麼大毛病 (註四),可是有點囉嗦,更犯不著動用「驅使」一類的正式字眼。如果簡化為「出於好奇,我向窗內看了一眼」或者「為了好奇,我向窗內看了一眼」,就好多了。第三句的不通,犯者最多。「由於他的家境貧窮」這種片語,只能拿來修飾動詞,卻不能當做主詞。這一句如果刪掉「由於」,「使得」一類交代因果的冗詞,寫成「他家境貧窮,只好休學」,反覺眉清目秀。

5

英文的副詞形式對中文為害尚不顯著,但也已經開始了。例如這樣的句子:

他苦心孤詣地想出一套好辦法來。
老師苦口婆心地勸了他半天。
大家苦中作樂地竟然大唱其民謠。

「苦」字開頭的三句成語,本來都是動詞,套上副詞語尾的「地」就降為副詞了。這麼一來,文章仍然清楚,文法上卻主客分明,太講從屬的關係,有點呆板。若把「地」一律刪去,代以逗點,不但可以擺脫這主客的關係,語氣也會靈活一些。

有時這樣的西化副詞片語太長,例如「他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地還是去赴了約」,就更應把「地」刪掉,代之以逗點,使句法鬆鬆筋骨。目前最濫的副詞是「成功地」。有一次我不該為入學試出了這麼一個作文題目:〈國父誕辰的感想〉,結果十個考生裏至少有六個都說:「國父孫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滿清。」這副詞「成功地」在此毫無意義,因為既然推而翻之,就是成功了,何待重複。同理,「成功地發明了相對論」、「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羅陀海峽」也都是饒舌之說。天下萬事,凡做到的都要加上「成功地」,豈不累人?

6

白話文一用到形容詞,似乎就離不開「的」,簡直無「的」不成句了。在白話文裏,這「的」字成了形容詞除不掉的尾巴,至少會出現在這些場合:

好的,好的,我就來。是的,沒問題。
快來看這壯麗的落日!
你的筆乾了,先用我的筆吧。
也像西湖的有裏外湖一樣,麗芒分為大湖小湖兩部分。
他當然是別有用心的。你不去是對的。

喜歡用「的」或者無力拒「的」之人,也許還有更多的場合要偏勞這萬能「的」字。我說「偏勞」,因為在英文裏,形容詞常用的語尾有-tive, -able, -ical, -ous等多種,不像在中文裏全由「的」來擔任。英文句子裏常常連用幾個形容詞,但因語尾變化頗大,不會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。例如雪萊的句子:

An old, mad, blind, despised, and dying king──

一連五個形容詞,直譯過來,就成了:

一位衰老的、瘋狂的、瞎眼的、被人蔑視的、垂死的君王──

一碰到形容詞,就不假思索,交給「的」去組織,正是流行的白話文所以僵化的原因。白話文所以囉嗦而軟弱,虛字太多是一大原因,而用得最濫的虛字正是「的」。學會少用「的」字之道,恐怕是白話文作家的第一課吧。其實許多名作家在這方面都很隨便,且舉數例為證:

(一) 月光是隔了樹照過來的,高處叢生的灌木,落下參差的斑駁的黑影,峭楞楞如鬼一般;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,卻又像是畫在荷葉上。

(二) 最後的鴿群……也許是誤認這灰暗的淒冷的天空為夜色的來襲,或是也預感到風雨的將至,遂過早地飛回它們溫暖的木舍。

(三) 白色的鴨也似有一點煩躁了,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裏傳出它們焦急的叫聲。

第一句的「參差的斑駁的黑影」和「彎彎的楊柳的稀疏的倩影」,都是單調而生硬的重疊。用這麼多「的」,真有必要嗎?為什麼不能說「參差而斑駁」呢?後面半句的原意本是「彎彎的楊柳投下稀疏的倩影」,卻不分層次,連用三個「的」,讀者很自然會分成「彎彎的、楊柳的、稀疏的、倩影」。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三個「的」。就是把「灰暗的淒冷的天空」改成「灰暗而淒冷的天空」,再把「夜色的來襲」和「風雨的將至」改成「夜色來襲」、「風雨將至」。前文說過,中文好用短句,英文好用名詞,尤其是抽象名詞。「夜色來襲」何等有力,「夜色的來襲」就鬆軟下來了。最差的該是第三句了。「白色的鴨」跟「白鴨」有什麼不同呢?「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」,亂用「的」字,最是惑人。此句原意應是「顏色不潔的都市河溝」(本可簡化為)「都市的髒河溝」,但讀者同樣會念成「有不潔的、顏色的、都市的、河溝」。

目前的形容詞又有了新的花樣,那便是用學術面貌的抽象名詞來打扮。再舉數例為證:

這是難度很高的技巧。
他不愧為熱情型的人。
太專業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。

「難度很高的」是什麼鬼話呢?原意不就是「很難的」嗎?同理,「熱情型的人」就是「熱情的人」;「太專業性的字眼」就是「太專門的字眼」。到抽象名詞裏去兜了一圈回來,門面像是堂皇了,內容仍是空洞的。

形容詞或修飾語 (modifier) 可以放在名詞之前,謂之前飾,也可以跟在名詞之後,謂之後飾。法文往往後飾,例如紀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與 Les Nourritures terrestres,形容詞都跟在名詞之後;若譯成英文,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,便是前飾了。中文譯為「田園交響樂」,也是前飾。

英文的形容詞照例是前飾,例如前引雪萊的詩句,但有時也可以後飾,例如雪萊的另一詩句:One too like thee--tameless, and swift, and proud 。至於形容詞片或子句,則往往後飾,例如:man of action,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。(※英:此例極佳,請注意!)

目前的白話文,不知何故,幾乎一律前飾,似乎不懂後飾之道。例如前引的英文句,若用中文來說,一般人會不假思索說成:「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的男人。」卻很少人會說:「我見到一個男人,長得像你兄弟。」如果句短,前飾也無所謂。如果句長,前飾就太生硬了。例如下面這句:「我見到一個長得像你兄弟說話也有點像他的陌生男人。」就冗長得尾大不掉了。要是改為後飾,就自然得多:「我見到一個陌生男人,長得像你兄弟,說話也有點像他。」其實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後飾的,例如司馬遷
寫項羽與李廣的這兩句:

籍長八尺餘,力能扛鼎,才氣過人。
廣為人長,猿臂,其善射亦天性也。

這兩句在當代白話文裏,很可能變成:

項籍是一個身高八尺,力能扛鼎,同時才氣過人的漢子。
李廣是一個高個子,手臂長得好像猿臂,天性就會射箭的人。

後飾句可以一路加下去,雖長而不失自然,富於彈性。前飾句以名詞壓底,一長了,就顯得累贅,緊張,不勝負擔。所以前飾句是關閉句,後飾句是開放句。

7

動詞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,多少糾紛,都是動詞惹出來的。英文時態的變化,比起其他歐洲語文來,畢竟單純得多。若是西班牙文,一個動詞就會變出七十八種時態。中文的名詞不分單複與陰陽,動詞也不變時態,不知省了多少麻煩。(阿房宮賦) 的句子:「秦人不暇自哀,而後人哀之。後人哀之而不鑑之,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。」就這麼一個「哀」字,若用西文來說,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樣來。

中文本無時態變化,所以在這方面幸而免於西化。中國文化這麼精妙,中文當然不會拙於分別時間之先後。散文裏說:「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」;「議論未定,而兵已渡河。」詩裏說:「已涼天氣未寒時」。這裏面的時態夠清楚的了。蘇軾的七絕:「荷盡已無擎雨蓋,菊殘猶有傲霜枝。一年好景君須記,最是橙黃橘綠時。」裏面的時序,有已逝,有將逝,更有正在發生,區別得準確而精細。

中文的動詞既然不便西化,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寫出「我們將要開始比賽了」之類的句子,問題並不嚴重。動詞西化的危機另有兩端:一是單純動詞分解為「弱動詞+ 抽象名詞」的複合動詞,前文已經說過。不說「一架客機失事,死了九十八人」,卻說「一架客機失事,造成九十八人死亡」,實在是迂迴作態。

另一端是採用被動詞語氣。凡是及物動詞,莫不發於施者而及於受者。所以用及物
動詞敘述一件事,不出下列三種方式:

(一) 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。
(二) 新大陸被哥倫布發現了。
(三) 新大陸被發現了。

第一句施者做主詞,乃主動語氣。第二句受者做主詞,乃被動語氣。第三句仍是受者做主詞,仍是被動,卻不見施者。這三種句子在英文裏都很普遍,但在中文裏卻以第一種最常見,第二、第三種就少得多。第三種在中文裏常變成主動語氣,例如「糖都吃光了」,「戲看完了」,「稿寫了一半」,「錢已經用了」。

目前西化的趨勢,是在原來可以用主動語氣的場合改用被動語氣。請看下列的例句


(一) 我不會被你這句話嚇倒。
(二) 他被懷疑偷東西。
(三) 他這意見不被人們接受。
(四) 他被升為營長。
(五) 他不被准許入學。

這些話都失之生硬,違反了中文的生態。其實,我們儘可還原為主動語氣如下:

(一) 你這句話嚇不倒我。
(二) 他有偷東西的嫌疑。
(三) 他這意見大家都不接受。
(四) 他升為營長。
(五) 他未獲准入學。

同樣,「他被選為議長」不如「他當選為議長」。「他被指出許多錯誤」也不如「有人指出他許多錯誤」。「他常被詢及該案的真相」也不如「常有人問起他該案的真相」。

目前中文的被動語氣有兩個毛病。一個是用生硬的被動語氣來取代自然的主動語氣。另一個是千篇一律只會用「被」字,似乎因為它發音近於英文的 by,卻不解從「受難」到「遇害」,從「挨打」到「遭殃」,從「輕人指點」到「為世所重」,可用的字還有許多,不必套一個公式。

8

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輕,有暗有明,但其範圍愈益擴大,其現象愈益昭彰,頗有加速之勢。以上僅就名詞、連接詞、介詞、副詞、形容詞、動詞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,希望讀者能舉一反三,知所防範。

常有樂觀的人士說,語言是活的,有如河流,不能阻其前進,所謂西化乃必然趨勢。語言誠然是活的,但應該活得健康,不應帶病延年。至於河流的比喻,也不能忘了兩岸,否則氾濫也會成災。西化的趨勢當然也無可避免,但不宜太快、太甚,應該截長補短,而非以短害長。

頗有前衛作家不以杞人之憂為然,認為堅持中文的常規,會妨礙作家的創新。這句話我十分同情,因為我也是「過來人」了。「語法豈為我輩而設哉!」詩人本有越界的自由。我在本文強調中文的生態,原為一般寫作說法,無意規範文學的創作。前衛作家大可放心去追逐繆思,不用礙手礙腳,作語法之奴。

不過有一點不可不知。中文發展了好幾千年,從清通到高妙,自有千錘百鍊的一套常態。誰要是不知常態為何物而貿然自詡為求變,其結果也許只是獻拙,而非生巧。變化之妙,要有常態襯托才顯得出來。一旦常態不存,餘下的只是亂,不是變了。


原文收錄在九歌文庫《從徐霞客到梵谷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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