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天出門很麻煩。為了保暖,穿著必須厚重,一層兩層三層寒衣,最後再加一件羽毛外套,帶上手套,圍上圍巾,這樣應該萬無一失了,那還有什麼好怕的呢?
我怕的是,走在路上,身體的某個部位突然很癢。你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吧?背後左邊第三條肋骨中間的那一個點突然癢起來,又或者肚臍右上角突然癢癢地,諸如此類。從前在吉隆坡這熱帶地區,那裡癢,只要隔著薄薄的衣物抓一抓就可以了.沒有人的時候,還可以沒有儀態地把手伸進衣服里抓癢。
當你身處在只有幾度的冬天室外,事情就變得複雜起來了。隔著那麼厚重的衣物抓癢,根本騷不著癢處;想要抓癢,真是千山萬水,首先要脫手套,脫外套,再脫寒衣,但要在只有攝氏幾度的寒冷空氣中脫下這些裝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,實在太冷了,手套脫下還沒抓到癢處已經凍彊了。最後只好任由那個癢自己不停地在癢,癢到天荒地老,一直等到它慢慢自己停下來為止。
這個”一直等到它慢慢自己停下來為止”的過程,只能硬忍,我真的好想喊:好癢啊!救命啊!好癢啊!救命啊!
Thursday, November 20, 2008
好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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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習慣了寒冷之後, 我只穿一件長袖T-shirt, 外面穿一件防風防冷的jacket, 再穿一條jean...就出門了..
試試在零下5度的時候掀開衣服伸手進去抓癢, 是非常爽的事情! haha
我最討厭冬天走出室外要穿衣,走進室內要脫衣,穿穿又脫脫非常浪費時間,到最后丟三落四,回家才發現手套圍巾帽子總有東西不見。裹得像大肉粽走在雪地里,一個重心不穩四腳朝天還爬不起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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